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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校级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立项暨省级精品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1-25浏览次数:83

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高[2011]10号)精神及《公司2011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1年度校级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立项暨省级精品课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程序
(一)校级重点课程、精品课程
1、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是面向普通本科专业开设的全校性公共必修课或对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起核心作用的专业必修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并连续开设3年以上(新开办专业的课程可适当放宽时间要求)。
(2)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承担本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时间(新开办专业的课程负责人可适当放宽职称与时间要求)。申报课程应具有一支能满足教学需要、责任心强且教学水平较高的主讲教师梯队(原则上不少于3人)。
(3)申报课程应具有良好的课程建设前期基础,有完备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参考资料及教学课件,有教学必需的实验、实习条件。
2、申报程序
(1)课程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公司校级重点课程暨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2)公司组织本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所申报课程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对具备申报条件的课程签署推荐意见后,由学院统一报送。
3、申报要求
重点课程、精品课程的申报与建设要严格执行《公司本科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公司本科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学院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将申报课程的所有教学相关资料(包括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一律按教育部精品课程建设标准提交到本学院网页或申请的指定网页上,教学录像暂不要求。网站建设基本要求参看《关于教务处各类网上评审项目网站空间申请及网页制作要求的通知》。
4、评审程序
网上评审与现场答辩相结合。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网上评审与现场答辩,拟定2011年度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然后在拟定的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中遴选出2011年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二)省级精品课程
1、申报条件
具体内容同校级精品课程申报条件,具有教授职称。课程网站除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外,需包括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2、申报课程范围
(1)2011年度前的校级精品课程中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
(2)本年度拟定的校级精品课程中,推荐符合条件的课程。
3、申报程序
(1)2011年度前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2011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
(2)本年度拟定的校级精品课程中,推荐符合条件的课程,暂不用另填它表。
4、评审程序
网上评审与现场答辩相结合。往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省级需现场答辩,2011年拟定的校级精品课程申报省级,不需校内二次答辩。专家评审后由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教育厅评审以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结果公示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1、2011年4月8日前,各学院上报《公司2011年度校级重点课程暨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公司2011年度申报省级精品课程汇总表》。申报校级重点课程、精品课程报送《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往年建设的校级精品课程申报省级精品课程,报送《申请表》纸质版一式四份,封皮需精装;电子版一份。
2、2011年4月13日前完成课程网站建设。
3、2011年4月20日前组织评审、公示并上报教育厅。
以上材料可从本通知网络附件或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下载,请务必于2011年4月8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同时发电子版至jiaoxk@nwnu.edu.cn;联系电话:7971611。
三、其它
1、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课程建设工作,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工作。
2、各学院要加大对课程建设的经费投入,为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证课程建设的质量,并以此带动学院课程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
3、要求课程负责人登录“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http://166.111.180.5/),参照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标准和要求,借鉴精品课程建设的成功做法,做好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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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