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教育经济与管理主要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和社会其他公共企事业机构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献身教育事业的高层次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的科研和教学人员。该专业要求学生通过系统培养,能够掌握和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科学的教育管理方法及各种技术,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具备较强的管理、科研和教学能力,具有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二、研究方向
1.基础教育管理研究
2.教育经济学
3.教育与劳动力市场
三、学习年限及应修学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完成培养要求的前提下,对少数学业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的硕士生,可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期一般不超过1年。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的,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年。
至少须修满35学分,其中,课程学习32学分,实践环节3学分。
四、课程设置及考核方式(具体见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五、培养方式
研究生培养由导师和指导小组负责,采用导师指导和系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方法应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研究能力的培养,采取以课程学习和研究并重,并与案例讨论、自学、社会调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力求使研究生掌握系统而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管理能力。研究生在读期间须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
六、学位(毕业)论文
学位(毕业)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时间不少于1年,并鼓励学生尽早介入学位论文。论文选题必须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查阅相关的基本文献,了解当前国内外本领域的研究现状和趋势,选择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内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问题,或能为教育和社会发展、政府决策提供借鉴的问题作为论文选题;开题前应由学生申请,导师负责进行开题报告,报告通过后进入正式论文的研究与撰写阶段。
本专业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办法》组织答辩,通过答辩后,经学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附: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 课程名称 | 开课 学期 | 周 学时 | 总学 时数 | 学 分 | 任课教师 姓名及职称 | 是否 学位课 | 考核方式 | ||
必 修 课 | 公共课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一 | 2 | 36 | 3 | 政法学院 | 学位课 | 考试 | |
马列经典原著选读 | 一 | 2 | 36 | 政法学院 | 学位课 | 考试 | ||||
第一外国语 | 一、二 | 4 | 144 | 4 | 外语学院 | 学位课 | 考试 | |||
基 础 理论 课 | 教育学原理 | 一 | 2 | 36 | 2 | 杨 军 副教授 樊改霞 副教授 李虎林 副教授 | 学位课 | 考试 | ||
教育心理学 | 二 | 2 | 36 | 2 | 杨 玲 教 授 | 学位课 | 考试 | |||
SPSS | 二 | 2 | 36 | 2 | 周爱保 教 授 | | 考试 | |||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 一 | 2 | 36 | 2 | 傅 敏 教 授 孙百才 副教授 | 学位课 | 考试 | |||
专业课 | 教育管理学 | 三 | 2 | 36 | 2 | 金东海 教 授 | 学位课 | 考试 | ||
教育经济学 | 三 | 2 | 36 | 2 | 孙百才 副教授 | 学位课 | 考试 | |||
基础教育管理改革专题 | 三 | 2 | 36 | 2 | 导师组 | 学位课 | 考试 | |||
选修课 | 公共选修课 | 计算机应用基础(任选) | 二 | 4 | 72 | 2 | 数信学院 | | 考查 | |
专业选修课 | 教育组织行为学 | 三 | 2 | 36 | 2 | 朱雪峰 副教授 | | 考试 | ||
教育政策与法规 | 四 | 2 | 36 | 2 | 金东海 教 授 | | 考试 | |||
劳动经济学 | 四 | 2 | 36 | 2 | 孙百才 副教授 | | 考试 | |||
集团管理理论与实务 | 四 | 2 | 36 | 2 | 金东海 教 授 | | 考试 | |||
教育管理技术与方法 | 四 | 2 | 36 | 2 | 孙百才 副教授 | | 考试 | |||
实 践 环 节 | 科研实践 | 参与学术调研1次,以撰写调研报告为考核依据(1学分) | ||||||||
协助导师完成科研项目申请书1份,以导师签字的项目申请书为考核依据(1学分) | ||||||||||
教学实践(1学分) | ||||||||||
总学分 | 不少于35学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