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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8-28浏览次数:21

各学院:
为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安排,现将开展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827 8月31日
校领导集中检查时间:827日上午80012:00
二、检查方式
1、以学校领导巡查、学校检查组抽查和学院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学校教学检查组由教务处和学校督导委员会工作人员组成。主要检查全校教学运行状态,了解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教学条件准备情况;检查全校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及时解决开学初教学主要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等。
3、各学院检查组由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成员组成。主要检查本单位承担教学任务教师的课前教学准备情况,尤其是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教案等教学文件;有教学任务的实验室、功能室、多媒体教室的仪器设备、教学用品等准备情况;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等,并协助学校检查组的工作。
三、检查内容
1.教学设施及环境的检查。主要检查桌椅、黑板、门窗、窗帘、水电、多媒体设备、实验设备等设施完好情况,校园环境及教学楼内外的卫生情况。
2.教学秩序的检查。主要包括:(1)教材落实、准备与发放情况;(2)任课教师的出勤(是否按时报到,有无迟到、擅自调课、缺课等);(3)学生上课的出席率、迟到率等。
三、具体要求
1.学校检查组和各学院检查组分别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职责,任务落实到人。学校检查组的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详见附件。
2.检查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场,并将检查有关情况做详细记录。若发现任课教师有自行调课、无故缺课、迟到、早退等现象,检查人员应与教师所在学院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由学院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若发现学生迟到、缺课、早退情况,检查人员应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相关学院。检查中发现的教学设施及环境方面问题,检查人员应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积极协调解决。
3.请各学院于931800前将教学检查安排及检查情况报送教务处228房间。学校检查组工作人员须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行政科。由教务行政科统一汇总开学初教学工作检查情况报学校领导。
四、其他
检查中的有关问题请与下列单位联系解决。
1.教务处教务行政科:负责课程、教室安排及调整工作。联系电话79716217971434
2后勤服务集团教室管理站:负责教室的桌椅、黑板、照明、窗帘、粉笔、卫生、水电等教学设施。联系电话7971343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公共教学资源管理科:负责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的教学设备。联系电话7971824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