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2013年甘肃省基础教育科研课题集中鉴定结题的通知》,社科处近期将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集中结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1.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2010年及2010年后立项课题。依据课题管理办法,凡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课题,必须报送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进行鉴定结题。
2.国家、部委及其他厅局有关教育研究的课题,经本人请示立项单位同意,也可参加甘肃省教育规划办鉴定。
二、鉴定办法
根据《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办法》开展鉴定工作。对本次通过鉴定的课题,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颁发“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成果公告”,通过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予以公布。
三、时间安排
请各位老师于6月10日前将结项材料报至社科处科研科。
四、报送要求
1.凡申报参加鉴定的课题,须填写报送《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2)一式二份。
2.报送鉴定材料二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将鉴定材料按要求(附件3)装订成一册并集中装1-2袋,贴好袋面(附件1)。
3.鉴定费400元与材料同时报送。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科研科联系,电话:7971671.
附件1:甘肃省2013年鉴定材料袋面
附件2: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附件3: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附件4:甘肃省2013年课题集中鉴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