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教学“质量工程”课程项目网站检查结果反馈的通知 |
[发布单位:教务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17] |
各学院: 根据教务处2013年9月16日下发的《关于对我司本科教学“质量工程”课程项目建设与应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教务处专门组织专家对课程网站建设进行了初评,现将评审结果反馈给相关学院,后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意见反馈 各学院务必及时将相关教师的《“质量工程”课程项目网站建设意见反馈表》发给教师本人。 二、整改建设 各学院要组织课程负责人,认真对照《“质量工程”课程项目网站建设意见反馈表》中专家提出的改进意见,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课程网站建设。整改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2014年3月2日。 整改建设结束后,学校将于2014年3月中旬组织专家对照网站建设评议阶段专家给出的改进意见,对每门课程的网站建设改进效果进行评议,量化打分。对网站建设改进效果评议不达标的课程,学校将冻结其经费使用,并取消该课程相应荣誉称号,课程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本科教学工程”所有项目。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教师认真对照专家建议进行整改。 附件:《“质量工程”课程项目网站建设意见反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