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立项要求,为了加强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社会科学处将对2017年到期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进行清理结项,请各项目负责人尽快报送结项材料,现将有关项目结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求
1、结项审批书书1式2份;
2、匿名项目研究成果5套(鉴定专家送审);
3、项目成果简介1式4份;
4、项目查重报告1份;
5、项目成果和成果简介电子光盘2张;
6、专家鉴定后报送修改后的最终成果3套,修改说明4份,阶段性成果附件材料1式3份(包括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最终成果电子光盘2张。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要求
1、未达到免于鉴定要求的,报送鉴定材料一式7套,每套材料包括: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和成果公报)、成果附件(专著、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除专著外,每套鉴定材料必须统一装订成册。
2、申请免于鉴定的,须报送鉴定材料2套;免于鉴定申请未获批准的,需再报送鉴定材料5套。
三、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项要求
1、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2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2)项目成果原件3套(论文可一份原件2份复印件)。
2、需鉴定结项的申请需要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2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项目成果5套;阶段性论文成果3套(论文可一份原件2份复印件)。
四、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要求
1、结项审批书1式2份;
2、研究报告1式3份;
3、成果简介1式2份;
4、成果要报1式2份;
5、阶段性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2份。
联系电话:7971671,Email:389661693@qq.com。
附件:1、2017年度到期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