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甘教高函[2017]52号)和《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奖励办法》(甘教厅发[2001]10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司推荐2016-2017年度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候选人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学工作两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学生,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教学条件
1.认真负责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严格按照教学规范实施教学工作,无任何教学事故和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系统担任两门及以上基础课或专业课或公共课的主讲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两年总教学工作量。
2.教学工作认真,教风严谨,教学效果显著;经学院或学校教学督导组织考核评估,近三年教学评价结果优秀。
3.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不断创新教学手段,自觉充实最新教学内容,具有良好的教学技能手段。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含校级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校级以上优秀教师奖、教学名师奖。
(三)科研条件
近两年,理科发表A1类成果1项,文科、应用学科发表A类成果1项或B类成果3项,综合考察科研课题、发明创造、开发成果、出版专著、获奖等科研业绩。
三、名额分配及推荐程序
我司推荐上报评审名额共3人,各学院择优推荐1-2名人选。推荐采取条件公开、本人申请、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推荐后报人事处汇总。
四、时间安排
1.2017年7月19日—8月16日,各单位组织推荐,8月19日上午将学院推荐报告及申请人《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推荐简表》(附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教学九号楼1416室)。
2.2017年8月19日—20日,相关职能部门初审。
3.2017年8月21日—25日,分团队建设委员会在“三开”平台公开答辩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4.2017年8月26日—30日,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省教育厅。
人事处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