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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vns12561效能津贴评定发放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6-04浏览次数:60


威尼斯vns12561效能津贴评定发放细则


单位效能津贴是学校针对各单位完成高水平大学建设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特色亮点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后核拨的绩效奖励津贴。根据《公司效能考核津贴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评定发放单位效能津贴的指导意见》,为确保我司效能绩贴评定与发放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定原则

公司绩效津贴评定按照“突出效能、按劳取酬、强化奖励、合理调控”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评定管理

(一)人员范围

按人事处核定的学院实际在册在岗人员。

(二)评定程序

1.由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威尼斯vns12561效能津贴评定发放细则》(新修订)草案。公开征求学院教职工意见后,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形成《威尼斯vns12561效能津贴分配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报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

2.根据当年实际工作量,统计可列入学院效能绩效考核的内容,再依据《评定细则》分配效能津贴,召开人事和分配领导小组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威尼斯vns12561效能津贴分配发放明细表》,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3. 通过审议的《威尼斯vns125612020年度效能津贴分配发放明细表》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后发放。

三、评定内容范围

依据学校指导意见,教职工在考核年度按照学校和单位安排参与完成以下工作,根据参与度和完成质量,纳入单位效能津贴进行评定奖励:

1.参与学校、学院事业和团队建设的重点工作;

2.参与学院本年度急、难、重、新的工作任务;

3.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加班等工作;

4.未纳入个人业绩奖励的教学、科研工作和校内外社会服务工作;

5.对学校和学院发展发挥了较大作用或对学校的声誉产生较大影响的工作和个人。

四、计算办法

由学院人事津贴分配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各项工作效能,依照《公司效能考核津贴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评定发放单位效能津贴的指导意见》制定计分标准,统计全年教职工个人绩效得分,在教职工绩效得分的基础上,计算个人绩效金额。具体评定公式如下:

绩效总金额(元)

个人绩效金额(元)=个人绩效得分

公司绩效总得分(分)

五、计分标准

(一)本科生培养

获批教学成果培育、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质量工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改革(参与式课程、课程设计、双语示范课)、创新创业等各类项目,团队排名前两位按国家级、省级、校级分别计3分、2分、1分,其余团队参与者折半计算;被推荐参与上述项目申报但未获批的团队按团队成员每人0.5分计。

获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通过师范专业认证等各类专项项目,团队排名前两位按国家级、省级、校级分别计3分、2分、1分,其余团队参与者折半计算;被推荐参与上述项目申报但未获批的团队按团队成员每人0.5分计。

获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团队排名前两位按国家级、省级、校级分别计3分、2分、1分,其余团队参与者折半计算;被推荐参与上述项目申报但未获批的团队按团队成员每人0.5分计。  

教师代表学院参加省级教学技能大赛者,每人/次计2分;教师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教学技能大赛者,每人/次计1分。获省级奖励者,追加奖励4-6分;获校级奖励者,追加奖励1-3分。

指导学生参加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组织的教学、科研、创新创业、挑战杯比赛等并获奖者,国家级奖励计5-7分,省级奖励计3-5分,校级奖励计1-3分。

(二)研究生培养

本年度获得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质量工程(教学团队)、教学改革项目(参与式课程、课程设计、双语示范课)、创新创业等各类项目,团队排名前两位按国家级、省级、校级分别计3分、2分、1分,其余团队参与者折半计算;被推荐参与上述项目申报但未获批的团队按团队成员每人0.5分计。

指导研究生获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每篇计5分。

开发全国教指委组织的教育硕士教学案例库资源,申报者每项计1分。

参加研究生入学初试阅卷者,每天计0.5分。

(三)团队建设

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者,每项奖励10分。

45岁(含)以下中青年教师符合国家社科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条件提交申报书者,每项计5分。

受聘参加本院科研项目申报书评审指导专家,工作每半天计3分。

受邀参与学院团队建设重大项目决策咨询者,每次计6分。

参与学科评估、基地评估等学院发展重大事项者按照贡献每人计1-10分。

公司教师邀请国内外高水平高校专家来学院开展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者,每次计1分。

(四)党委和教师队伍建设

担任党支部书记获优秀者加5分,良好者加3分。

获院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计3分。

获师德师风建设先进个人计4-8分。

受学校委派,驻村开展“精准扶贫”者,按4000/年标准发放。

(五)社会服务

受学院委派,以学院名义参加省、部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类项目的调研、咨询、政策性会议等,每天计1分。

在争取社会资源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如参与教育学科争取资源的项目申报书填写、教育学科各类论证方案起草、各类规划制定撰写等计4-6分。

(六)学生工作

担任班主任者,根据个人业绩和学院评价, 优秀加5分,良好加3分,其余不加分。

团体或单位获得校级以上学生管理类奖励,相关人员按国家级、省级、校级,分别计4分、3分、1分。

个人获得校级以上学生工作奖励者,按国家级、省级、校级,分别计4分、3分、1分。

指导学生参加由教指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挑战杯、社会实践等获奖者,国家级奖励计5-7分,省级奖励计3-5分,校级奖励计1-3分。

承担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每人计5分,对学院就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每人计2-3分。

(七)工会、办公室工作

在非工作日、节假日加班的工作人员,每天计1分。

参加校、院两级大会无故缺勤者,每次扣0.5分。

在正常工作日无故缺勤者,每天扣0.2分。

(八)其它

参与学校、学院举办(包含承办)的大型会议会务工作者,计3-5分。

受上级领导指派,完成非本职工作范围的工作,每天计1分。

受学院委派,参加校内外各类研讨会、教学观摩、经验分享等专业教学活动者,每次计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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